为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综合素质,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,使学习制度规范化,现结合委内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学习内容
分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技能学习两方面。政治理论学习包括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党章、党规、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,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,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、新部署,省、绥化及我市全面振兴发展等内容;业务学习主要指纪检监察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,执纪监督、审查调查程序及职务犯罪等方面的专业知识。
二、学习的主要对象
全委干部职工
三、时间安排
每周五定为学习日,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选择上午或者下午,除有重要工作或活动外不得挤占学习时间。
四、学习方法
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,根据学习培训安排全委学习,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灵活安排科室内部学习时间。
五、学习要求
1、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,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和委机关发展要求确定学习培训内容,每年年初由宣传部门负责起草制定学习计划,优选学习内容;
2、每位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,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学。认真记好学习笔记,政治业务学习笔记每人每年不少于2万字,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;
3、要认真遵守学习纪律,不得无故旷课,在集中学习时间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,要向学习组织领导请假,(普通干部向主管领导请假,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请假)否则按旷工处理;
4、集中学习(包括全委和科室内小范围集中学习)要做好考勤记录,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参加人员、学习内容、时间和讨论情况,适时进行学习效果测评。学习情况作为对个人年终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;
5、要不断活化学习形式,提高干部职工学习兴趣,定期开展典型案例的研讨和剖析,定期总结学习和工作经验交流,进行工作自评和讲评。
六、学习领导小组
组 长:兰永波
副组长:韩 梅 郑广亮
成 员:王海波 李忠立 张军 任辉 王俊峰 杨宝达
